台州市印发《关于台州市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0〕22号),提出,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立项的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应逐步推广应用装配式构件。推广应用装配式装修,推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的深度融合。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全市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鼓励推行住宅全装修。楼地面保温纳入装修阶段同步实施。
在政策支持方面,建筑工业化生产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获台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的生产企业奖励100万元,获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的生产企业奖励200万元,获国家级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的生产企业奖励300万元。